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卖方与代理方签定《商标转让委托书》、《商标转让申请书》,买方联系代理方,了解商标具体情况,代理方负责咨询磋商。买方同意转让后,将转让款的50%汇入代理方委托转让账号。并向代理方提供有效身份证明(买方为自然人的,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;买方为企业法人的,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)。 代理方核实转让款项和证书后,将:A、代理方代理卖方与买方签署的商标转让合同;B、报送国家商标局的《商标转让申请书》;C、 卖方授权代理方的《商标转让委托书》;D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文件交予买方。买方收到上述文件并签署后,将剩余款项汇入代理方帐号。代理方将转让款转交卖方,将商标注册证原件交付买方。代理方到国家商标局办理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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